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几点补充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对于毕业论文工作做如下几点补充:
1, 毕业论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指导老师,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质量和规范性进行把关。
2, 答辩结果由答辩小组成员综合考虑学生的陈述情况、答辩情况、论文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等之后共同商议形成的决定,指导老师不得因为答辩结果找答辩组说情。
3, 答辩组答辩时要认真核实查重结果与参与答辩论文是否基本一致,是否缺少要件,对于为了查重而提交的与答辩论文差异较大的论文可以条件二次查重之后再参与答辩。
4, 答辩记录表记录内容要精练,答要点,如果所留空间不够可以附空白页(写上学生的名字)写之后把两页订在一起。
5, 院级优秀论文有三种来源:指导老师自荐、评阅老师推荐、答辩小组推荐,条件查重复制比低于15%。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出参与校级优秀论文答辩的论文。
6, 对于延期毕业学生,由于去年的论文已经在查重系统当中,今年的论文不能完全与去年相同,需要认真修改,再次查重通过后参与指导老师所在组的论文二次答辩。